国元证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4 21:22:3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徐志翰先生、张本照先生、鲁炜先生、阎焱先生、郎元鹏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 5 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