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农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4 21:01:3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就公司 2024 年度内担任独立董事的刘杰成先生、李晓兵先生、何淑光先生(已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离任)、欧阳韬先生(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在 2024 年度期间,本公司独立董事(含已离任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所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任何其他有可能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据此,本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