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逸影视:关于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20:18:56
关于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5-015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逸影视”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暨 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及调整部分合伙协议条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暨与专业机构合作成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 《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与天津锦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翊投资”)共 同投资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
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5)。
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募集总规模为 8 亿元,首期认缴 2 亿元,其中:
锦翊投资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拟出资 800万元,占1%;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 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9,200万元,占99%。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
人首期认缴人民币 2 亿元,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缴纳通知分别于 2020 年、
关于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1年缴纳 3,000 万元、6,000万元。
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2020 年 3 月 24 日注册成立,经营期 5 年,于
2020年 8月 3日完成基金备案,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根据《合伙协议》,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经营期限已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到期。
二、本次解散并清算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锦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24日
5、合伙期限:2020 年 3 月 24日至 2050 年 3月 24日
6、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号动漫大厦 C区二层 209(天
津好邦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1430 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份额 合伙份额占比 合伙人类别
(万)
1 天津锦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 1% 普通合伙人
2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79,200 99% 有限合伙人
9、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金逸锦翊资产总额 35,321,467.13 元,负债总额
0.00 元,净资产 35,321,467.13 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元,净利润-
关于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659,533.11元。
10、经查询,金逸锦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1)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9,100 万元,其中公
司出资 9,000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98.9%。
(2)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围绕影院上下游投资了 2 个电影项目及晟
煦(海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中两个电影项目分别投资 450万元、66万元, 均已实现退出;晟煦(海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 640 万元,目前尚未退出。
(3)2021 年,公司通过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取得 306.44 万元分红
款;2023 年,因所投项目不达预期,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公允价值变动
损失 640 万元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4,560 万元,公司根据其 2023 年度净利润,
确认投资收益-5,140.15 万元,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营企业金 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3)。
三、本次解散并清算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说明
1、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经营期限为 5 年,已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
到期,各合伙人协商一致拟同意不再经营,拟根据《合伙协议》第 11.1 条、 11.2条规定进行清算。
2、根据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存量项目退出仍需一定时间,合伙协议约定的清算期不超过 1年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综上,公司拟同意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并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按照《合伙协议》第 11.1条、11.2条规定进行清算。
(2)同意将《合伙协议》第 11.2.3条由“清算期不超过 1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修改为“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并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关于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3)同意基金按照各合伙人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返还实缴出资 3,000万元。
四、本次解散并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解散并清算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公司加快回笼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