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吉贝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20:16:30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614 号”文《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73.5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23.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161,62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273,164.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0,888,461.19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出具“XYZH/2020SHA2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4】843 号”文《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44.6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8,161,716.2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687,596.06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474,120.23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出具“XYZH/2024SHAA2B0118 号”号验资报告验
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20,888,461.1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26,039,012.44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05,714,190.47
年度使用金额 320,324,821.97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320,303,020.41
银行手续费 21,801.56
减: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 27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 9,549,879.37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 8,138,535.30
年度利息净收入 1,411,344.07
加:理财产品收益 59,884,654.45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49,146,572.57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10,738,081.8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4,283,982.57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20,888,461.1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57,511,782.98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26,039,012.44
年度使用金额 131,472,770.54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131,456,498.79
银行手续费 16,271.75
减: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 1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 10,294,350.13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 9,549,879.37
年度利息净收入 744,470.76
加:理财产品收益 63,783,485.30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59,884,654.45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3,898,830.8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7,454,513.64
注:2024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000.00万元。
2、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88,474,120.2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09,358.04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808,114.04
项目 金额(元)
银行手续费 1,244.00
减: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 11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 278,944.29
加:理财产品收益 999,880.6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注) 78,943,587.08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专户结余的差额系公司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长江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