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9:36:44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21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度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81 亿元,同比增长 15.57%。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 亿元,同比增长 13.94%。
截止 2024 年 12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30.61 亿元,负债总额 4.54
亿元,资产负债率 14.83%。
二、董事会依法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 9 人,其中外部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
外部董事中由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派出 1 人为刘五丰董事;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派出 4 人,分别为汪凯、白轶明、包玺芳、易均平董事。外部董事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科技创新、财务金融、生产经营等经验,并在各自的领域内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多元化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高效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其中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
合方式召开 4 次、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5 次,审议议案 52 项,全体董
事按时出席会议。各位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全力支持经理层的工作,在推进董事会自身建设、公司发展战略研究等多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进展总体良好,议案内容涉及定期报告、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现金分红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1、积极履行“定战略”职责,严格把关规划质量
2024 年,公司按照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部署,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深入研究,编制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中期调整版)》,制定了 2024-2025 年规划目标及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对 2024-2025 年规划目标、产业和功能规划进行调整,并更新思路、目标、任务举措。重点工作围绕创新引领、业务规划和功能规划实施 32 项实施计划。
规划年度评估科学推进。2024 年,公司瞄准“一利五率”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改革深化和科技创新,提升规划执行能力,深入实施“六个增效”专项行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推动经营业绩再上新台阶,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及各项工作。
战新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24 年,公司聚
焦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全年投资了“钽铌火法冶金熔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年产 400 支铌超导腔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等,这些项目符合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聚焦钽铌,行业引领国家保障;发展新材料,创新驱动做强做优”发展战略。外部董事通过会前沟通、专项调研等方式,针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技改项目建设情况等,向董事会献言建策,并形成议案审议。
2、全面发挥“作决策”职责,聚焦重大管理事项
科学决策严谨缜密。在董事会作出重大决策前,外部董事积极履行相关职责,通过电话,座谈等形式与经理层就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未来战略规划以及潜在风险等多个维度进行积极探讨。开展专项调研,听取子分公司负责人工作汇报,对决策事项充分论证,实现外部董事科学决策。
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修订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明确决策主体的权限边界,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相关举措,推动董事会与党委、经理层协调运作,制定《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各决策主体权责,提高决策效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完善。
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通过建立董事会决议落实台账,强化督办和结果反馈,提升决策执行的透明度与效率。董事会定期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全面审视公司运营状况,评估决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3、不断强化“防风险”职责,增强监督管控作用
董事会深刻认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责任,从国资监管角度全面关注安全环保、投资经营、市场变化和市场竞争、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债务等各类风险,在审议议案、听取汇报时及时提示风险,并着重关注公司当前面临的关键风险,对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发挥法务、财务、审计部门在内控、合规、防风险上的整体管控作用。
董事会坚决落实国资委、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法治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筑合规之基、行法治之效、破发展之题,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推动公司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作用。公司制度体系愈加优化,“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理念显著增强,风控合规体系不断健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审议通过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缺陷整改长效机制,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通过内控制度持续完善和内控流程不断优化,为公司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及防范经营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审议通过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共完成审计项目 6项。通过开展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强化合规意识,严格控制管理环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化解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审议通过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对重大风险识别、评估的研判方法和手段等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重点对战略、财务、市场、运营、
法律等 5 类风险进行了风险研判与影响评估,制定了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确保企业不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全年公司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通过定期开展重大风险月度跟踪和季度分析监测工作,加强风控管理部门与业务相关部门工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实现对风险变化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董事会职权落实情况
全面有效落实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五项职权。其中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等事项经董事会审批;经理层2024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领导班子 2023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专项奖励分配方案等事项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各项职权均得到全面落实。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多数为外部董事和独董,其中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吴春芳独立董事担任;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汪凯董事长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叶森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王幽深独立董事担任。
2024 年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5 次,审议议案 35 项,
议案审议通过率 100%。董事会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等委员会均根据《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战略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 3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要点(调整稿)等 5 项议案。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重大对外投资决策进行探讨和研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 6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 20 项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以及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合法有序、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始终保持着密切且高效的沟通互动,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各项审计工作的进展、成果以及面临的挑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 2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听取了公司经营层的经营成果汇报,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现状,结合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岗位职责及业绩完成情况,对其薪酬进行了考核认定,并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 4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等 4 项议案。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为公司治理筑牢根基,确保董事、高管具备引领公司稳健发展的能力,提升决策层专业水平。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董事分别担任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根据其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外部董事履职情况
为确保外部董事高效履职,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公司证券部配备 3 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工作。全年外部董事开展企业调研 19 次,实地调研公司重点生产单位,深入了解企业运营现状与未来发展方向。及时向外部董事报送各类重要材料,确保全面准确掌握企业动态。同时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企业战略、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理解与判断能力。通过各项举措,增强了外部董事的履职能力,为董
事会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全年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5 次,审议议案 20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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