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9:32:01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0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04 月 13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4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名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71.74%。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监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以及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监事职位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8,8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的借款。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0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