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9:25:37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1 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以现场形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4 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总额 23,953,389,261.0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103,593,054.20 元,营业收入为 12,518,297,342.6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3,929,654.43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3,929,654.43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 1,012,932,996.76 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101,293,299.6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31,897,788.24 元,扣除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71,071,838.29 元,2024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572,465,647.03 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8,619,260 股)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8,619,260 股)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2024 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认真负责,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硕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出具的《广州
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5393),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硕”)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305,8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16.20 万元,低于 2024 年度承诺的净利润 9,443.66 万元,浙江天硕未完成 2024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手方江苏中润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应补偿金额为 4,988.68 万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款 4,988.68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浙江天硕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腾威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出具的《广州
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5392号),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腾威”)经审计的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392.4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219.39 万元,高于 2024 年度承诺的净利润 5,500 万
元。东莞腾威完成 2024 年度业绩承诺,转让方 2024 年度无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东莞腾威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项系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增加汇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