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晓俊)
公告时间:2025-04-14 18:54:32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晓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80 年 11 月,博士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商学
院。现任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加速中心投资总监、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四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一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及材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判断,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1 0 0 0
2、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期间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并对公司 2024 年度除独董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研究,也在其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自身实际情况,本人将会依规积极参与公司 2025年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商讨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的汇报,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并主动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及时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促进了年报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十分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由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被江苏澳洋健
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未达到 15 个工作日。2025 年,本人会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
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董事会审议 3 项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公司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如下:
日期 董事会届次 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24 年 4 月 25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事项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用
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 年 6 月 7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
议 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前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年末,本人成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秉持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晓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