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8:36:17
公司年度大事记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释义
第二节 公司概况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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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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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大事件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七节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第九节 行业信息
第十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410A009455 号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利通科技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利通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
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6 及附注五、33。
1、事项描述
利通科技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橡胶软管及总成的销售。2024 年度,利通科技营业
收入金额为 48,383.81 万元,其中橡胶软管、胶管总成及配套管件和混炼胶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为 47,481.5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8.14%。
由于营业收入是利通科技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利通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
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
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营业收入与运输费、海运费、港杂费比率等执行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
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和出口报关单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
恰当期间确认;
(8)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
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3 及附注五、7。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利通科技存货账面余额为 12,799.83 万元,跌价准备为 374.17
万元,账面价值为 12,425.66 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跌价准备需要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作出判断和估计,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存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
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
售价的预测,并检查了管理层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
(3) 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
理性,并查看了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记录;
(4) 抽样复核了存货的库龄及周转情况;
(5) 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技术或市场
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6) 对本期因实现销售而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检查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准
确性。
四、其他信息
利通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利通科技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利通科技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利通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利通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利通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利通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利通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利通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 与治理 层沟通 过的事 项中 ,我们 确定哪些 事项对 本期财 务报表 审计最 为重要 ,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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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高林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霍琳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
准,由漯河市利通橡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 2003 年 4 月 16 日在漯河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经济开发区民营工业园。2021 年 1 月,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733.3334 万股(含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126,918,894 股(每
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44,136,740 股,占股份总数的 34.78%;无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82,782,154 股,占股份总数的 65.22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11007492077407,法定代表人为赵洪亮。
本公司属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橡胶软管及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
主要有:缠绕胶管、编织胶管、纤维增强胶管、胶管总成及配套管件、混炼胶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