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8:03:45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公司财务管理、内控体系建设、董事会决策程序和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监事会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 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拟实施中期分红的议案》。
4.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8.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成员变更情况
(一)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变更情况
鉴于唐茜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工会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吴美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六届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监事变更情况
鉴于童贵云先生因到达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广州开投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唐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已经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同意补选唐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4 年度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管理层的经营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内控制度体系有效。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加强经营管理制度的修订,公司不断规范董事会建设,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完成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修订,使得各项管理更规范有序。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沟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财务成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良好,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以人民币 48,750 万元分期付款收购骏伟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科技”)75%股权。截至 2024 年 7 月 9 日,骏伟科技
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派出的董事已占骏伟科技董事会多数席位,同时骏伟科技已提供股权转让后的经盖章的股东名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亦已完成,骏伟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收购资产严格遵照了相关法律执行审议程序,程序内容合法、合规。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与关联方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穗开智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和合穗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副总裁全建辉、公司时任副总裁易雨(现任总裁)以及非关联方梁清霞、郑启勇共同合作设立广州穗开顺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用于投资浙江孔辉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孔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孔辉科技”)。该基金规模为9,668 万元,其中顺威新能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0.69%。此外,本年度公司还对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及投资设立了广东顺威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顺威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上述对外投资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与关联方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穗开智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和合穗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副总裁全建辉、公司时任副总裁易雨(现任总裁)以及非关联方梁清霞、郑启勇共同合作设立广州穗开顺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用于投资孔辉科技。该基金规模为 9,668 万元,其中顺威新能源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0.69%。本次投资各方出资额系交易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安排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有关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督。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知,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十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2025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 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