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7:13:5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三江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昌 联系电话:18620290050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晓明 联系电话:189983977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发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行人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022年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已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2022年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已注销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
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并购六条》及其配套
政策解读、《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
值管理》解读、上市公司现场检查指引、创业
板上市公司违规处罚案例和退市典型案例分析
等的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
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
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
1.信息披
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 不适用
露
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
2.公司内
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部制度的
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 不适用
建立和执
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
行
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3.“三 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
不适用
会”运作 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
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年度报告、最新公司章
东及实际
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 不适用
控制人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动
5.募集资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金存放及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2年7月完 不适用
使用 成账户注销)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
6.关联交
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不适用
易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
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
7.对外担 部制度,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
不适用
保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
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度,取得了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
8.购买、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不适用
出售资产
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 包 括
对 外 投
资 、 风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制度、信息
险 投 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 不适用
资 、 委 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托 理
财 、 财
务 资
助 、 套
期 保 值
等)
10.发
行人或
发行人和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发行人独
者其聘
立性、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事
请的证 不适用
项的访谈,保荐机构抽查了发行人和会计师
券服务
配合提供的流水、函证等资料。
机构配
合保荐
工作的
情况
11.其他
(包括经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营环境、
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
业务发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
展、财务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状况、管 不适用
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理状况、
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
核心技术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等方面的
存在重大问题。
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所持股份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3.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与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发行人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9.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10.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租赁房产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