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1 21:56:1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
于 1983 年 12 月,是我国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
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 健 拥 有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颁 发 的 执 业 证 书 ( 证 书 序 号 :
NO.0019803),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4 年末,天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300 余名,各类全国
领军人才 57 名,有 249 位从业人员拥有境外执业会计师资格。2023 年
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 70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收费 7.21 亿元。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 2020 年起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后,公司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会计报表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年;同意支付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96 万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为 7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审计费用与 2023 年度
一致。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十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以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沟通会议,对审计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组成、审计进度安排、审计风险评估、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