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皖新传媒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方卿
公告时间:2025-04-11 21:29:4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方卿)
作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出版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出版学基础理论、文化与出版产业管理、出版企业管理、数字与学术出版。先后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30多项,发表论文200多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中国出版政府奖人物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湖北出版政府奖人物奖、湖北文化名家等奖励多项。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方卿 5 5 5 0 0 0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出席了5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本人任职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有关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3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即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原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要求,本人召集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战略发展及2024年经营计划、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认真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积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日常履职情况与现场工作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任职期内,为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际,本人多次开展实地调研,现场工作时间达15日以上,系统考察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变化的汇报,确保对公司内外部环境形成全面认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严格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序,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在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沟通会上,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年审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重视与公司中小股东的交流沟通,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将中小股东所关注的问题,及时反馈公司,促使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七)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本人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本人完成了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课程,并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
三、2024年7月5日-2024年12月31日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等方面做出研判。本人认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守公平、公
开、公正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同意的意见。
2024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同意的意见。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具体的使用情况将予以披露。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六)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长年限,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参与指导公司制定年报审计事务所选聘招标方案,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同意的意见。同时与天健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持续性监督及审查,认为天健所具有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七)现金分红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实施分红,并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回报广大投资者。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综合考虑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能够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同意的意见。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对公司披露的各项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公司已经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促使投资者更全面、及时、真实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认为公司已经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人任职期内,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同时还审阅了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签署了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