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焦作市投资集团)
公告时间:2025-04-11 18:23:3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焦作万方
股票代码:A 股 000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苑街道神州路 2758 号
股份变动性质:间接方式转让(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 3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4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 6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7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10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 11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13 -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15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焦作市万方集团 指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焦作万方 指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焦作市投 指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集团
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 指 焦作市财政局(焦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焦作市投资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并购焦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作市万方集团 90%股权,使得焦作市投资集团通
过焦作市万方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5.22%股份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焦作市投资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苑街道神州路 2758 号
法定代表人 邹仲春
注册资本 9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00688199571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全资)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情况 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持有焦作市投资集团 90%股权,河
南省财政厅持有焦作市投资集团 10%股权
通讯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苑街道神州路 2758 号
联系电话 0391-8796464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工程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
赁;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大
数据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焦作市投资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它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邹仲春 党委书记、董事男 中国 焦作 否
长
王 敏 党委副书记、董男 中国 焦作 否
事、总经理
王国安 党委副书记、监男 中国 焦作 否
事会主席
李军霞 总会计师 女 中国 焦作 否
李海明 董事 男 中国 焦作 否
周晨宇 董事 男 中国 焦作 否
张 俊 监事 男 中国 焦作 否
苏 丹 监事 女 中国 焦作 否
吴颖超 监事 女 中国 焦作 否
雷振华 监事 女 中国 焦作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整合、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原则,通过优化重组,整合盘活国有“四资”,提升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率,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投融资企业转型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打造层次合理、功能明晰、机制完善、运营高效、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
焦作市投资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并购焦作市万方集团 9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焦作市投资集团将通过持有焦作市万方集团 90%股权间接拥有上市公司相关权益。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简介
焦作市投资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持有的焦作市万方集团 90%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3,676.54 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焦作市投资集团将通过持有焦作市万方集团 90%股权间接拥有上市公司相关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焦作市投资集团自有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焦作市投资集团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焦作市投资集团持有焦作市万方集团 90%股权,通过焦作市万方集团间接持有焦作万方 5.22%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焦作万方 6218 万股股份中有 2700 万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相关质押情况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如下:
2022 年 11 月 4 日,焦作市人民政府下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焦作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2022〕26 号),明确
市级层面总体形成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3 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集团,做强 N 家子公司,形成“3+N”的政府投融资平台体系的改革目标。
2023 年 1 月 9 日,焦作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
于开展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符合整合范围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提出初步操作思路,优化重组企业范围,明确具体划转方式,拟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整合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2023 年 5 月 6 日,焦作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协议转让焦作市水生态
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四家国有企业股权的通知》,拟将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0 日,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与焦作市投资集团签订
关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日,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焦作市财政局《关于万方集团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批准和决策等法定程序,且无需进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过户程序。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未清偿的负债,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负债提供的未解除的担保,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