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永明)
公告时间:2025-04-10 19:49:47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梁永明,作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梁永明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0 月生,
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君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处长、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资金财务部副部长及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总会计师、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世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梁永明 4 4 0 0 否
本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结合本人已知的相关信息,无法判定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触发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时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之事项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是否构成影响。
对公司 2024 年度其他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 3 3 0 0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控制度的审查等工作;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汇报,并对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及内控规范提出了建议,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名称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梁永明 3 3 0 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
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通过现场工作、参观公司生产流水线,关心员工生产安全性、薪酬合理性等日常管理事项。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各级人员的意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4 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 2024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梁 永 明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