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10 16:07:03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次。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
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主持人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4日 14 点 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1 号楼融新科技中心 F 座 13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张岳公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年 4 月 24 日
至 2025年 4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及合计表决结果以公告为准)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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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24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结合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独立董事分别编写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写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119,864.03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6,112,173.00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114,768,476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378,000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700,123.79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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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24 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跟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 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日
二、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