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屯: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07 17:34:29
股票代码:600711 股票简称:ST 盛屯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权登记日期:2025 年 4 月 7 日
会议召开日期:2025 年 4 月 14 日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5年4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六、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建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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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序号 会议议程
1 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介绍来宾
2 股东审议议案
3 各位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4 通过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5 对议案进行表决
6 宣布表决结果
7 宣读法律意见书
8 大会闭幕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4 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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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议案二:《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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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议案三:《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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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议案四:《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刘鹭华、任力、涂连东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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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议案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议案六:《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旨在向政府与监管机构、股东与投资者、客户、供应商与行业、员工、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2024 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践与绩效。公司在精进自身生产经营的同时,持续深化企业在社会中所承担的责任。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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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议案七:《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议案八:《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65,731,600.71 元。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截至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