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2 17:35:52
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5-014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关于同意孩子王儿童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8 号)核准,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08,906,66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7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28,391,468.59 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2,268,902.71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556,122,565.88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972026_N01 号)。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度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已于 2021 年
销户。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8 号)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9,000,000.00元,发行数量为 10,39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期限为 6 年。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
(2023)验字第 60972026_B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39,000,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4,653,157.79
募集资金净额 1,024,346,842.2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73,215,306.50
减:2023年8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318,712,395.04
额
减: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73,000,000.00
加:2023年8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理财产品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 3,676,088.87
手续费净额
募集资金应有结余[注] 63,095,229.5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3,324,663.50
注:募集资金应有结余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229,433.96元,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通过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以自有资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天津亿略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天津童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全资孙
公司四川童联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及保荐
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告注销此募集资金专户,并相应终止与上述开户银
公司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050159553600003465 10,794,867.22
份有限公司 司南京鼓楼支行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1024319100336864 1,329,277.32
份有限公司 司南京城中支行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9875225 53,801.96
份有限公司 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125904890910905 15,198,380.17
份有限公司 京分行营业部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8110501012402291670 11,240.04
份有限公司 京城北支行
四川童联供应链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1024319100403279 30,418,860.84
限公司 司南京城中支行
天津亿略卓电子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务有限公司 司南京城中支行 4301024319100398255 -
(注1)
天津童联供应链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1024319100399707 5,518,235.95
理有限公司 司南京城中支行
合计 63,324,663.50
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止,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215,306.50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72026_B04 号)。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 2023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孩
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573,000,000.00 元。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