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锦江酒店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1 21:36:14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及《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建新、孙持平及董事周维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徐建新为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全部会议。
1、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听取关于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构建的汇报;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向会计事务所发出《关于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的函》。
2、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听取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事宜。
3、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并形成书面同意意见。
4、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
次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介绍;听取公司 2023 年度内审工作要点回顾和 2024 年内审工作计划安排;审阅经初步审计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并签署审阅意见;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审议通过内审机构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和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阅《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5、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
次会议。听取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听取公司内审机构 2024 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6、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
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暂缓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
次会议。听取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的介绍;同意披露《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8、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八
次会议。听取公司内审机构 2024 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计划的汇报;审阅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审议同意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审议同意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九次会议。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听取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年报审计计划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审阅公司内审机构 2024 年第三季度工作汇报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三、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0 年资产重组后一直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专业水准。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 2023 年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2024 年 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督促
注册会计师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 2023 年报审计工作。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
并参与了评标工作。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和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因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审
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暂缓
聘请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提请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建议聘任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将其提交给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3、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动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议公司内审机构《2023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4、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更好地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为此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5、调研公司核心业务领域
为深入了解公司酒店业务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多个品牌、多家直营及加盟酒店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与管理层进行了专题讨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职,履行了应尽的职责。不在审计委员会任职的其他独立董事/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其他独立董事也积
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发表重要意见。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