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蓝: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31 22:10:31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3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旭
蓝;证券代码:000040)2025 年 3 月 27 日、3 月 28 日、3 月 31 日连续 3 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3.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4、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第 9.1.15 条相关
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
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已触及上述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旭蓝,证券代码 000040)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2、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
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 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77.96 亿元应在收到决定
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上述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已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届满,
公司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自 1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截至 3
月 5 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未能完成清收整改,公司股票于 3 月
7 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目前未有偿还的实质性方案及明确时间表。
3、2024 年 5 月 8 日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报、2024 年 9 月
6 日因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5 年 3月 15 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先后
三次分别对前述当事公司及人员立案调查。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
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7 号),同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5〕1 号)。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