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萍)
公告时间:2025-03-28 22:31:4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
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回顾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现场次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 亲自出
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席次数
0 7 0 0 否 2
2024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都做了认真审议,并经过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深入沟通和客观谨慎
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报告期内,本人总共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1-10 关于审议公司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审议:
2024-3-21 1.企业负责人薪酬事宜。 同意。
2.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和《关
2024-3-26 2.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细则>的议案。 案》。
2024-04-23 关于审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换届选举 同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
1.《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的议 同意《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的议案》
2024-04-24 案》。 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4-09-11 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导人薪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领导人薪酬发放
酬发放事宜的议案。 事宜。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力架构及岗位职责,认真审核候选高管的任
职资格。2024 年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审议议题如下:《关于公司聘任
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换届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2024 年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议题如下:《企业负责人
薪酬事宜》、《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领导人薪酬发放事宜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利用 10 月 16 日参加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专程到下属公司四川盐
湖云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青海盐湖工业股份公司成都研究院参观调研公司发
展战略,以及公司在钾肥差异化产品方面的拓展空间,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提
高独董述职能力。
11 月 13-15 日,参加了在江西省进贤县召开的青海盐湖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
究院重点研发与转化项目“我国钾肥需求预测及盐湖钾肥在西北地区的高效施用
研究”年度总结与现场观摩会,盐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贠红卫、副总裁陈俊国、
中央研究院院长何永平参加会议。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施用盐湖氯化钾镁肥的
柑橘现场,当地用户表示,合理施用盐湖氯化钾镁肥厚柑橘产量和品质得到了提
升,并现场肉眼可见改善柑橘叶片缺镁症状。该研究下一步将助力盐湖钾肥系列
新产品的研发,如专用水溶肥、包膜缓控释肥等钾肥新产品,并研发配套的钾肥
高效施用技术。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通过对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发放的独董履职相关材料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采用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的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以上方式,本人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分支机构运作的了解,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