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3-28 22:32:2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青海盐湖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独立董事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5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维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转所不可或缺的。公司与与各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签署协议是公允的,能够保证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充分考虑了市场行情与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确保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黄速建 陈斌 何萍 宋林 张钦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