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0:44:05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合并资产负债表 6-7
三、 合并利润表 8
四、 合并现金流量表 9
五、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0-11
六、 资产负债表 12-13
七、 利润表 14
八、 现金流量表 15
九、 股东权益变动表 16-17
十、 财务报表附注 18-145
委托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5]第 0177 号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兰石重装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兰石重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设备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33.收入与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示。兰石重装收入类型主要包括设备销售业务收入、工程设计服务收入、工程总包业务收入、金属新材料收入。2024 年度兰石重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74,098.72 万元,其中设备销售业务收入421,950.1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73.50%。营业收入是兰石重装业绩考核的关键性指标,设备销售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设备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设备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测试并评价与设备销售业务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重要销售客户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并检查与设备销售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设备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收入会计政策的要求。
(3)结合市场及行业趋势等因素,分不同设备类型执行收入分析性程序,分析设备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执行设备销售收入细节测试,检查主要客户合同,出库单、销售发票、运输回执单等支持性证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选取样本执行收入函证程序,检查已确认设备销售收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6)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价设备销售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兰石重装设备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存货的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6.存货与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7.存货和 53.资产减值损失。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兰石重装存货余额 314,268.47 万元,存货跌价准
备金额 6,495.45 万元,账面价值较高。存货的减值计提取决于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涉及管理层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的减值,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评估兰石重装与存货的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就相关关键控制点进行测试;
(2)对期末存货进行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和状况等;
(3)对于兰石重装计算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中使用的
主要参数执行如下程序:将产品至完工所需成本与销售投标分析表中对应的成本内容进行比较;将产品至完工所需预估材料与已采购原材料成本和向供应商询价结果进行比较;将产品至完工所需预估工时与对应产品的定额工时进行比较等;
(4)选择部分存货项目,对其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进行复核;
(5)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存货的减值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存货的减值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兰石重装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兰石重装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兰石重装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兰石重装、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兰石重装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兰石重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起人,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肃省国资委)以甘国资产权【2010】15号《关于同意兰州兰石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于2010年1月20日由兰州兰石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兰石有限以其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372,786,487.39元,按1.308022763:1的比例折股,折合股份28,500.00万股并更名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956号文批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于2014年9月29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62010010号验资报告。2014年10月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566号文核准,兰石重装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3169;股票简称:兰石重装)。
2021年3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2元。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8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