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元锁
公告时间:2025-03-28 20:23:5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岭矿业 000655)
二〇二五年三月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元锁,男,1972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济南钢铁集团、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和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现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济南分所所长,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六次股东会,本人作为换届选举的新任 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
刘元锁 1 1
(二)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十三次董事会,本人作为换届选举的新 任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元锁 1 1 0 0 0
报告期内,我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我作为新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了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履行了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任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 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能够提出合 理建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由于本人2024年11月28日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较短,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2025年,我将严格按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履职尽责,发挥审计方面的特长,为公司相关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筑牢坚实防线。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总结和计划等事项,并听取了审计法务中心负责人的汇报,就审计计划的开展、工作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了解了公司2024年度开展的审计、内控工作。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收到了公司审计工作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的资料,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提示了审计进度,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披露。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均能进行认真审核,有关疑问,均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人员询问,进而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本人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自2024年11月28日上任以来,2024年现场履职时间为3日,主要是利用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听取了财务、审计法务等部门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治理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并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充分了解了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2.与董事会办公室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深入公司生产线,观摩了公司生产工艺,深入了解了公司业务情况。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我们履职过程中
向我们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我们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提交的会议文件全面、详实,为我们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我们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我们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自换届上任至报告期末,对接公司有关部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在关联交易方面,向有关部门了解了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关注了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审阅了有关资料,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在内部控制方面,经审计法务负责人交流,公司已搭建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严格遵循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执行,使得内外部风险均得到了有效管控。
(三)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向公司了解了变更原因,并根据公司向我们呈交的 2024 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料,认为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要求,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凭借深厚的专业积累、丰富的行业经验,有能力为公司的审计业务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助力公司财务工作稳健推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新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
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并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合规、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元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