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0:10:40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东方证券大厦 15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董事 1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德雄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 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 400%,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投
资规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截至 2024 年末总股本 8,496,645,292 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43,324 股后,向 2024 年度现金红
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6,180,196.80 元,占 2024 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的 25.26%。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已于 2024 年 12 月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634,635,147.60元,加上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金额,合计占 2024 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44.20%。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中期的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要求,在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 股)、《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告》(H 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ESG 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A 股)、《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H 股)。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分别回避了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或有权董事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并在公司或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2025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万元;同意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 万元,半年度审阅费用 70 万元;如
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建议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2025-2027 年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鲁伟铭先生、卢大
印先生和孙维东先生 3 名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鲁伟铭先生、卢大
印先生 2 名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名独立董事回避
表决。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独立董事的税前津贴由目前的每人每年 16 万元调整为 20 万元人民币,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额外年度津贴由 3 万元调整为 5 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度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以及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确认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