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丹)
公告时间:2025-03-28 20:07:15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义务,认真、独立地审议了每个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法律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郭丹,女,历任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部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持续
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郭丹 6 6 0 0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运用本人的知识和
经验,积极参与和审慎决策公司各项重大事项,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4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审核公司战略规划制定、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本人所擅长的专业领域,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议题 1 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2 次股东大会。
(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议题共 3 项。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召开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业绩
说明会、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 年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有效增强了与资本市场及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在充分听取公司各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运用专业经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走访调研共 15 天。在此期间,
公司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够在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并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及早修正,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及核查,召开专门会议审慎审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确保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份,披露临时报告36份,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各种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有关要求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本人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负责人2023年度绩效年薪兑现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发放了基础年薪部分。对2023年度任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并按照规定兑现了绩效年薪。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提供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
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审慎、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强化与管理层的沟通,努力提升董事会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郭丹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