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图新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云钢)
公告时间:2025-03-28 19:53:43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作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图新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云钢,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硕士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博士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博士学位。1997年7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国防科技大学,任教师;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湖南科瑞变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就职于湖南银河天涛科技有限公司,任首席专家;2021年5月至2024年6月,就职于长沙市众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兴图新科《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1次。我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数
李云钢 7 7 5 0 0 否 1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任职参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召开 委员会 审议的议案
号 时间 届次
2024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审计及财务咨询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案
1 月 19 日 审计委员会第 的议案》
三次会议
1.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6.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 2024 年 4 审计委员会第 7.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月 22 日 四次会议 8.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 2024 年 8 审计委员会第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月 28 日 五次会议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0 第五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月 28 日 审计委员会第 2.审议《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
5 2024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 2024 年公司战略规划的议案》
月 22 日 战略投资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
2.《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第五届董事会 的议案》
2024 年 12 独立董事专门 5.《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
6 月 24 日 会议 2024 年第 分析报告的议案》
一次会议 6.《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2024年度战略发展规划,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的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现场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密切联系,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为更好地服务好中小股东,公司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借助股东大会平台,搭建独立董事面向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平台,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关于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利润分配方案、定期报告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