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8:40:10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委托理财投资的产品包括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
证券投资包括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含)3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含)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含)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含)3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含)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含)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投资范围:
(1)委托理财: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包括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
(2)证券投资:用于境内外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
(五) 投资决策及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管理层在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具体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引起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未达预期,存在投资亏损、本金损失的可能。
2、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以维护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为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交易的操作原则、决策权限、交易的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规定,以控制相关风险。
(3)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对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交易项目、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并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与拟提供理财产品的专业理财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与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