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永兴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8:12:00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孔祥婷女士、李水江先生、周林彬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孔祥婷女士担任,全体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2024年12月,李水江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李水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情况
第一届审计委员 2024/2/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
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 2024/3/28 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
会第十一次会议 计划》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 2024/4/2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会议
听取了《内部审计2023年下半年度检查报告》
听取了《内部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
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 2024/8/29 听取《关于公司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第十三次会议
听取《关于公司2024年度上半年度检查情况的报告》
听取《关于公司年度审计服务项目的报告》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 2024/10/2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第十四次会议
听取《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
三、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年1-3月,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024年10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公司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中职信的专业知识、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可中职信的能力、经
验及独立审计精神,同意公司聘任中职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和工作规范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检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运作规范,能够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均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能够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了审计效率,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决策参谋等职能,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
监督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