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8:12:00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
江东路 11 号 1001 室(自编 01-04、06 单元),首席合伙人为聂铁良。
截至 2024 年末,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31 名,注册会计师数量
183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16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请费用预计160 万元。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就审计工作中的关键事项,如审计范围的界定、重要时间节点的规划、人员分工的安排,以及审计重点的确定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且全面的沟通,为后续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在 2024 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始终保持着高效且密切的沟通,动态跟踪审计进程,及时了解审计过程中的各类情况。在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审计报告初稿,对 2024 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风险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且充分沟通,力求对审计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把控与精准评估。
(四)审计报告出具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