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8 16:40: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项目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莱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0.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12,9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268,702.32 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30,631,297.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02 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7,086.45 万元,本年度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11,907.81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39.77 万元
(含利息收入),其中未包含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二)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 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429.018 万张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发
行总额 42,901.80 万元,期限 6 年,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9,018,000.00 元,减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13,123,066.8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894,933.12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 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365.37 万元,本年度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8,666.93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519.82 万元
(含利息收入),其中含未到期结构性存款 3,000 万元,己购买但未到生效期理财 3,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
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
中信证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39.77 万
元,分别存储于以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33050163742700002058 3,139.49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 1204070729300044656 141.97 首次公开发行募
姚庄支行 集资金专户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 905101201100044015 0.11
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变更募投项目后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33050163742700002818 158.20 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
合计 3,439.77
注:(1)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开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账户,
该账户为变更募投项目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新型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余额扣除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二)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中信证券、浙江嘉善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栅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519.82 万元,分别存储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可转债)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8110801012602602897 5.92 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324726972 8,513.90 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丁栅支行
合计 8,519.82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余额扣除未到期结构性存款 3,000 万元,己购买但未到生效期理财 3,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表 1、附表 2、附表 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第 6553 号),认为福莱新材董事会编制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33.6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7)。
2、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第 586 号),认为福莱新材董事会编制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35.9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