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22:54:3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每年应当按要求披露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情况
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 年度境内外部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境内审计服务,同意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与毕马威华振统称“毕马威”)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外外部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的境外审计及审阅服务。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
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2024 年 3 月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履职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度重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尽责。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 2023 年审计计划及审计关注重点,要求会计
师事务所始终保持审计质量,保证人员投入,在重大关键审计事项上确保审计程序执行到位。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及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财务报表、内控等重点关注事项。
在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新聘任的审计机构入场后,审计委员会要求新任审计机构不能有思维定式,要着重复核各项数据,不能简单套用模型和参数,持续提高审计质量。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将持续加强对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作用。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5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