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招商轮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21:47:02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5[010]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华振”);
此项聘任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 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 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项目的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孙文举,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孙文举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孙文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江,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王永江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永江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彭菁,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彭菁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彭菁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
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2025年3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邓黄君、盛慕娴、邹盈颖、王英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专业资格,具有独立性,同意聘请该机构为公
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并同意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2025年 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对聘请会计师的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是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