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A: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栋)
公告时间:2025-03-27 21:05:4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栋)
本人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栋,197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后,正
高级经济师,高级黄金投资分析师,GIA 研究宝石学家。曾任深圳市强庄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脑时代经济文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香港领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社长助理、深圳市中饰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黑龙江六桂福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六桂福珠宝首饰股份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超钻珠宝(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坤密品牌文化(海南)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张栋 6 6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3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认真审议了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审慎行使表决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与公司董秘、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保持定期交流,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公司认真做好中小股东来电接听、来访接待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了解公司的整体运行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公司重点项目进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未来规划。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沟通顺畅,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配合本人履职。
三、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财
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的合法性、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并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次正式会议及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 2024 年生产经营需要,预计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人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正式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诚信勤勉,认
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张栋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