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松令)
公告时间:2025-03-27 20:36:0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松令
本人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泰科技”)的独立董事,《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松令,1965 年生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澳大利亚大学(UWA)会计与财务系访问学者,曾任安泰科技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兼任中碳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现场履职时间共计 18 天。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召集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参
加 7 次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 2 次,其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张国庆因工作冲突无法出席,本人受托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期间对提交至董事会的 48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
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亲自参加会议 6 次,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亲自参加会议 2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 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介绍
2024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公司披露了《安泰科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
总金额预计的议案》1 个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利用自身在财务管
理、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对公司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本人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本人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情况说明
2024 年,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问询和现场讨论,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对相关需要独立董事审查的 7 项议案全部发表独立意见,同时未对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1、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意见。
3、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在公司 2023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重点产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本人于 2024 年 11 月前往公司控
股子公司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在现场调研时,本人与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了解了公司生产运营情况,考察了难熔钨钼材料和粉末高速工具钢的生产车间,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产业发展提出了建议。
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持续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加强与中介机构沟通。本人通过参加沟通会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持续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听取投资者意见,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
4、积极了解利润分配情况。本人及时了解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回报广大投资者。2024 年,公司制定《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并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 元(含税),共计分配84,063,047.76 元,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提升至 33.69%。
六、总体评价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勤勉的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自己会计学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杨松令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