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20:36:0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一、监事会概述
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3 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报告期内,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
届选举。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安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选举金戈女士、傅喻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 3 名职工代表监事路明正先生、杜桂涛先生、高小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共召开 6 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全部现场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4、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以现场暨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以现场暨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积极参与了公司的有关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投资等方面的情况,对董事会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程序等进行监督,保证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严格履行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切实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规范高效,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保证了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公司的董事会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4、对公司 2023 年度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此次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6、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
成;已授予的 240 名激励对象(含首次授予 222 人,预留授予 18 人)中,1 名
激励对象因死亡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其余 239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或“B”,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