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7 20:36:1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2024 年度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 325,195,747.78 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309,346,640.38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2,519,574.78 元后,可
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309,346,640.38 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 2024 年 12 月
31日的股本1,050,718,0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元(含税),共计分配 210,143,619.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经对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已建立了基本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
三、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审批程序。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计提公司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现就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其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22〕26 号文件《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六、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中所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中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中与公司参股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春龙: 杨松令: 章 林: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