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股份: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3-27 20:15:28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石化”)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投资方,并实施增资扩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本公司及统一石化有偿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本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本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审阅机构。
4、本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5、统一石化聘请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产权交易机构。
6、统一石化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本次增资行为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上述第三方机构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产权交易机构、财务顾问,上市公司及统一石化已与上述第三方机构签署了相关聘请协议并经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公司及统一石化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