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福利
公告时间:2025-03-27 20:01:17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李福利
本人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2024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出席、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汇报,关注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情况,针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福利,中国国籍,微生物学博士。曾任山东大学讲师、副教授;马普陆地微生物研究所访问学者、博士后,现任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所研究员、组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青岛智瑞生物有限公司董事、科技顾问,潍坊麦卡阿吉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科学家,中国海洋大学兼职教。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现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
形;出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相关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意见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 2024 年 3 月 审议《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议第一次会议 25 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的 同意
议案》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 2024 年 8 月 审议《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议第二次会议 19 日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年度报告有关问题与年度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听取和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计划,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及信息披露,勤勉履职,通过查阅资料及公开信息、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厂区、销售中心等生产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调研参观;现场工 作 达 15天。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形,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就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认为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聘用或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2024年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也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其他薪酬方案变更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慎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积极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推动公司决策水平的提升。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福利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