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16:35:38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于 1987 年 12 月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转制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和信首席
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数量为 45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5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4 年 03 月 0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03 月 0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3、2024 年 03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03 月 0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审计工作,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01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工作安排、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和建议,并督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03 月 2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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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 年 0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