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20:50:35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随着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海外经营与外汇业务规模日益扩大,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与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金融衍生业务。
一、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背景
近年来,公司子公司国际业务主要结算货币受国际大环境影响,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走势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的风险管理,灵活运用金融衍生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依托境内外金融机构进行方案分析,择优选择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二、拟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交易品种均为与业务密切相关的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利率掉期等。
2、业务规模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谨慎原则开展金融衍生业务,2025 年度公司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累计交易规模不超过美元 4,514 万元、欧元13,708 万元、人民币 42,100 万元(( 或等值外币);年度持仓峰值为美
元 4,514 万元、欧元 13,708 万元、人民币 42,1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
3、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交易对手
公司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为依法设立、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三、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受到汇率及利率影响有所加大。开展金融衍生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在有效规避和防范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等方面具有必要性。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必要条件,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对金融衍生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职责划分、风险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策略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亏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性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金融衍生业务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带来操作风险;同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
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业务原则:公司已制定《(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遵循“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总体原则。《管理办法》就公司金融衍生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职责划分、风险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金融衍生业务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同时加强操作人员的制度学习,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2、研究分析汇率变动: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负责金融衍生业务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作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的归口部门,当金融衍生交易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异常情况时,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操作主体所属区域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裁,并根据汇率走势分析,汇率预测等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业务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的检查或复核工作,对金融衍生业务操作的合规性、业务品种、业务规模、业务期限以及会计核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法律合规部负责金融衍生业务相关合同法律文件的审核,评估法律风险。
4、交易对手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为交易对象,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风险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5、风险预案:公司及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建立风险评估监控机制,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定期汇报。
6、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是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具有交易实质,以套期保值、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博取风险收益,意在通过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对冲汇率、利率风险,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并配备专职人员,能有效防范金融衍生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