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9:10:07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年来,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资金预算的议案》《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4 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24 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年度报告事项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内部控制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与目前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事项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
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事项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董事会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一季度报告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优化财务结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10.半年度报告事项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2024年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事项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13.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14.三季度报告事项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的规定,勤勉尽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报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