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6 19:10:0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3,363.43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5.24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624.3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20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14,424.3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60.5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63.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763.81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B1 4,725.8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97.97
项目投入 C1 6,286.3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61
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项目投入 D1=B1+C1 11,012.19
日累计发生额[注]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13.5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65.2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65.20
差异 G=E-F 0.00
注:根据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故数据
截止日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至 10 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11 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无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2024 年度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2502269644 / 2024 年 12 月已销户
司杭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65950013000585084 / 2024 年 12 月已销户
司杭州下沙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07190910618 / 2024 年 10 月已销户
司杭州分行
合 计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项目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万事利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国信证券对万事利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
罗傅琪 季诚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763.8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86.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12.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 2024 年 9 截至期末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 月 27 日累计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注 1] (%) 现的效益 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