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8:33:31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5—019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48,18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7.5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湘海”)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公司与香港湘海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为香港湘海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为公司与香港湘海作为联合申请人向国开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与香港湘海共同对该贷款项下产生的全部债务向国开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述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贷款的首次提款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4、被担保人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未来十
二个月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提供 389,632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以下简称“预计担保额
度”)。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次担保前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香港湘海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39,04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香港湘海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42,54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7,932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4,432 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湾街 38-40 号华卫工贸中心 18 楼 01-05
室和 13-15 室
3、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19 日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5、负责人:杨林
6、注册资本:3,220 万美元
7、与公司关系:香港湘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1,536.18 417,180.81
负债总额 203,052.91 233,269.8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5,869.27 213,072.20
流动负债总额 202,819.01 232,848.35
归母净资产 198,483.27 183,910.9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2024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4,763.59 701,968.61
利润总额 12,427.03 12,815.53
归母净利润 10,402.33 10,712.45
9、香港湘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为香港湘海向国开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自贷款的首次提款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4、担保金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
5、被担保人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香港湘海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对资金的 需求较高,高效、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助于被担保人开展并进一步开拓业务。在 各种融资渠道中,银行融资是一种成本较低的融资方式,通过银行融资获取资 金,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积累的优质资产和优良信用的无形价值。公司本次为被 担保人提供担保是为了确保被担保人向境内外电子元器件生产商采购的顺利进 行,避免因资金规模受限而影响其业务开展和进一步开拓,符合被担保人业务 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
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香港湘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此次上市公司向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744,68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7.03%;在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748,18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7.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16,5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9.8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