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7:08:52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为杨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人。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李莉、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婷婷、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晶静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相应审计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相应审计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北京德皓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北京德皓国际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与北京德皓国际及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北京德皓国际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北京德皓国际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