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化学: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朝合)
公告时间:2025-03-26 17:08:52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杨朝合)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守信、勤勉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管理、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4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朝合,1964 年出生,工学博士,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加拿大 Alberta 大学访问教授。1987 年留校任教,曾任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油气加工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安全监管监察学院(青岛)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石油学会智库专家、山东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目前兼任惠城环保独立董事、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4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方式 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杨朝合 6 2 4 0 0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无 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2 2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提名委员会的会议, 对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会规模和人员结构情况进行了认真评 审,对新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
2、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战略委员会的会议, 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对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项目进行了论证与 评审,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相关工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
开展的相关工作,通过有效探讨和交流,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丰富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规范运行,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同意票。除参加会议外,本人还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和检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多个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讨论,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行沟通,查阅相关报告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从自身专业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挑战;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有关建议。2024 年,本人以现场、通讯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其中现场工作 16 天,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重点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委托理财、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检查;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促进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接待、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教育保护活动等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畅通投资者交流渠道;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另外,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参加了交易所的独董后续培训,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以往年度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被担保对象及审批程序等情况,了解相关担保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本人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所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此外,本人还核查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形。
(二)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定期报告的编制、信息披露过程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指引的要求。
(三)利润分配情况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48,862,6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人民
币 194,658,789.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 年 4 月 26 日,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2024 年 8 月 22 日,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648,862,6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64,886,263.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2024 年 9 月 6 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监管
要求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和未来发展需要,给予了全体股东良好、持续的投资回报。
(四)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对原有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异辛酸、纤维素及其衍生物等良好市场前景、自身比较优势、自身研发成果产业化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投资建设的项目属于产业结构延伸,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鼓励发展高端终端精细化工产品、依托本地区现有产品进行产业延伸”的指导政策方向,目前来看项目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截至目前,项目建设正在有序开展。
(五)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提名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张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但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职责,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024 年,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发布各类公告及文件 77份,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4 年内忠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针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所面临的管理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等要求,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本人也将持续加强履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利用自身在科学研究和化工领域的专业优势及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更好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yangch@upc.edu.cn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杨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