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5:48:38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1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八
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 2024 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
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事项已经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以下简称“工
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5 年平湖(保)字 0043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约定公司自 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期间,在人民币 3,600 万
元的最高余额内,为工行平湖支行依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尚未实际发生借款。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06,711.17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7,900.00 万元,上述担保数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13%、5.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2025 年平湖(保)字 0043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