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5 20: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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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中
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 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简称“大华所” ) 成
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50 人, 注册会
计师 887 人( 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 。 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 2023 年度业务
总收入 32.53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9.4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89
亿元。
(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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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临时),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经 2024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 一)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 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 二) 2025 年 1 月 8 日,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对 2024 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 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
( 三) 2025 年 3 月 12 日,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 对 2024 年度审
计调整事项、 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听取
了大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 四) 2025 年 3 月 19 日, 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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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 对大华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大华所及时、 准确、 客观、 公
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 清晰、 及时。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