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5 18:09: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附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香港,与安永华明统称安永)等为本行及境外附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如下。
(一)安永华明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
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4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51 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二)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根据审计服务协议,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对本行及附属子公司(统称本集团)2024 年度财务报表分别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际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计;安永华明对本集团于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根据审阅服务协议,安永香港对本集团 2024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国际审阅业务准则第 2410 号——独立审计师对中期财务报告执行审阅》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阅。同时,基于外部监管及我行内部管理要求,安永华明、安永香港还提供了其他专业服务,并出具了其他鉴证报告及专项说明。
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安永华明认为本集团 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本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香港认为本集团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公允地反映了本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
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适当编制。在内部控制
审计方面,安永华明认为本集团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在上述审计业务中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上述审计服务之外,安永已根据相关服务约定,完成了审阅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并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和说明。
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就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人员投入、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大错报风险、年度审计重点、内控发现与管理建议、审计意见、信息保密、审计质量保障等事宜与本行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持续沟通。
经评估,本行认为安永在2024年度审计服务中,按照审计计划方案执行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保持了应有的职业怀疑与独立,严格落实保密相关责任和义务,表现出较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按期完成了本行 2024 年度审计、审阅和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工作。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