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5 16:39:41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5-020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及融资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信用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对上述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二年。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上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决定。上述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人徐惠祥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无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投资”),徐惠祥、徐恕、臧婕分别持有惠丰投资72.50%、19.25%、8.25%的股份,三人间接持有公司19.37%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35%股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1.89%股份,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三人合计持有公司38.61%股份,徐惠祥、臧婕于2024年5月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徐恕先生、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均为中国国籍,其中,徐惠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徐恕先生、臧婕女士未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人徐惠祥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专门会议意见。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2025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为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不含本次担保)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名称 发生日期 总授信额度 担保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盛京银行鞍山分行 2025 年 01 月 24 日 5,000 5,000 2,000
中国银行高新区支 2025 年 2 月 27 日 35,000 42,932 6,000
行
兴业银行鞍山分行 2025 年 3 月 11 日 15,000 15,000 3,000
合 计 55,000 62,932 11,000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惠丰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徐恕先生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惠祥先生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对上述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